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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应当标明哪些事项?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4-16 11:02:47    点击数:-   【

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应当标明哪些事项?跟着瀚而普进口外贸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进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外贸代理公司。

进口外贸代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六十九条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营养标签[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十)特殊膳食食品的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十一)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供应链业务为主的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的进口外贸代理公司,24H应急响应,提供进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出口服务,进口外贸代理热线: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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