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化妆品进口需提供哪些资料?今天跟着瀚而普外贸代理公司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更多化妆品进口欢迎关注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贸易化妆品进口需提供的资料:
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
(六)产品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外贸代理公司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特殊类:
(一)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原包装。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
(八)产品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化妆品进口,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供应链业务为主的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的外贸代理公司。瀚而普外贸专注化妆品进口代理14年,代办化妆品批文,代办中文标签设计,24H响应,提供进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口服务,化妆品进口代理热线:021-3538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