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区、后报关”有关事项,跟着瀚而普进口外贸代理小编来看一看吧。更多进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代理公司。
关于“先出区、后报关”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8号
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特殊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中心”)实施“先出区、后报关”监管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先出区、后报关”,是指特殊区域及中心内企业对出境货物,可通过信息化系统凭核放单先行办理出特殊区域及中心手续,再向海关报关的业务办理模式。
二、对适用“先出区、后报关”模式的货物,企业应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方式通关。
三、本公告所称“信息化系统”,是指金关二期特殊区域管理系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4日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供应链业务为主的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的外贸代理公司。24H应急响应,提供进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口服务,进口外贸代理热线:021-35383360。
转自网络,如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