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及包装进口外贸代理时须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出口或进口销售使用。
危险化学品进口外贸代理进行环境管理登记(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进口放行通知单的审批)。
危险化学品确认需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内商品HS编码确定,在目录内商品分两种情况,即有可能是危险化学品,也可能是非危险化学品。
进口外贸代理申报单证
1. 海运提单、发票、箱单、合同
2. 检验检验常规情况说明(IPPC、薄膜申明等)
3. 申报危险品资料(报检资料)
①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②对需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对不需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未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情况说明。
③中文安全数据单(MSDS)、中文危险公示标签的样本(标签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自负声明
⑤其他相关资料(注意事项:需要提供货物UN号,外包装容器UN号,货物生产批次号)
进口前信息确认
1. 中文品名、品牌、型号、货值、数量、重量、原产地(最好提供到货物详细清单)
2. 包装规格、是否有托盘、是否混装
3. 提供货物实际图片和包装图片
4. 危险品类别(是否有UN NO.),提供成分含量及MSDS(化工品安全说明书)确认
5. 是否做好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和是否粘贴好危险品公示标签(部分危险品还需要做备案)
6. 船运方式是否按危险品运输,码头是否允许堆存
7. 客户是否有进出口权,是否有危险品经营资质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供应链业务为主的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的进口外贸代理公司,24h应急响应,提供进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出口服务,上海外贸公司热线: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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