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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生产企业注意!2019出口退(免)税申报重要提醒(中)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1-30 10:07:03    点击数:-   【


外贸生产企业注意!2019出口退(免)税申报重要提醒,跟着瀚而普外贸出口代理小编去看看吧。更多外贸出口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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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将至,节后也马上进入到出口退税业务重要时间节点了,小编先把重要事项列出,与你息息相关,企业朋友一定要记得及时办理。

2019年出口退(免)税申报进入倒计时,为了确保大家能够及时的完成申报,现将申报期截止前有关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主要事项提醒如下:

3.征税申报

生产企业2018年度出口货物劳务,既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应于2019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外贸企业2018年度出口货物劳务,既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应于2019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外贸企业发生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应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在2018年作财务销售收入,既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应于2019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税务机关已受理退(免)税申报,但在2019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后审核发现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符合免税条件但出口企业未在税务机关审核不予退(免)税的次月申报免税的,应于免税期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已按规定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的,如税务机关在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后核准不予延期,符合其他免税条件但出口企业未在核准的次月申报免税的,应于免税期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未按规定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或者不符合办理免税核销规定的,委托方应按规定补缴增值税、消费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第三条

4.延期申报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2019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可以申请延期的情形有八种,具体为: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七条

5.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2019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只需要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的《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电子数据,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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