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进口相关知识有哪些
水果进口知识涵盖了多个方面,除了基本的水果进口报关流程外,还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有关水果进口的相关知识,需要水果进口服务的欢迎来电咨询!
一、事前准备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进口企业向海关办理收货人备案,取得进口资质。
2.掌握水果进口准入情况。查看拟进口的水果是否在允许进口水果名录内,可参考海关总署网站《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3.了解进境口岸是否具备进境水果资质。水果进口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监管场地入境,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见海关总署网站。
4.了解进口水果要求:
1)要来自经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4)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5)用集装箱装运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
6)双边协定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协定执行。如泰国、越南的输华水果,其植物检疫证书上需注明果园、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二、检疫审批
水果进口企业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三、货物申报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水果进口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贸易性单证外,还需提供“检疫许可证”及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四、检验检疫
1. 机检查验;
2. 人工查验;
五、结果评定
1.合格放行: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放。
2.除害处理: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须实施除害处理,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3.退运或销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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