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禽类罐头出口通关要点及注意事项(上),下面跟着瀚而普出口外贸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更多出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肉禽类罐头是重庆地区食品出口的传统优势产业,近5年来,重庆产肉禽类罐头年出口量稳定在9500余吨左右,贸易额达2亿多人民币,主要销往中国香港、马来西亚、菲律宾、新西兰、澳大利亚、毛里求斯、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地区)。
今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世界对便于携带、可长期储存的罐头类食品需求量越来越大,重庆的肉禽类罐头出口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为促进肉禽类罐头更多、更好地出口,下面小编来为大家捋一捋当前肉禽类罐头出口的相关要求及需要关注的几个要点。
01出口企业资质
我们企业很想出口食品到国外,可不知道有什么资质要求?
国家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在海关进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有意向的企业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供审核,符合条件的,海关会给你发放一张证明,你家就是在海关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了。另外,哪些品种的食品可以出口,证明书上也是一目了然的哦。
这样高大上的证明,要想获得是不是很麻烦呢?
随着海关行政审批的流程简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已经很简单了,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在线即可提出申请。
办事指南看过来
http://www.customs.gov.cn/chongqing_customs/515883/515884/3138680/index.html
02产品标准
海关老师,我这里想问:出口食品需达到怎样的标准呢?或者说企业该按什么标准来生产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规定:“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我国,罐头食品生产主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来执行。
该标准对原料、理化指标、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国外,不同国家通常会就微生物限量、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企业卫生条件等,对肉禽类罐头进行一些限制。企业需根据目标国家(地区)要求,有针对性的生产符合对方要求的产品。以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为例,目前,各国(地区)对于肉禽类罐头产品的限量要求如下:
03通关流程及要点
准备就绪,罐头要出口了。海关监管简要流程如下:
(以合格产品为例)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出口前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申报办理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手续。
2.海关对出口肉禽类罐头进行合格评定,主要根据输入国家(地区)的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标准、品质及买卖双方合同中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结合申请材料、企业监管、现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结果等来进行综合判定。
3.企业应按照输入国家(地区)的要求,向海关申请出具品质证书、卫生证书、健康证书、烹饪证书、兽医(卫生)证书等检验检疫证书,由具有资质的加工食品签证官、签证兽医官审核、签发,确保出口肉禽类罐头在国外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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