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官网

收藏瀚而普 | 走进瀚而普 | 网站地图

瀚而普国际贸易

以通关为核心的进口贸易代理综合服务商上海市商委批准首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外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热门关键词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瀚而普新闻中心 » 瀚而普新闻资讯 » 外贸行业资讯 » 榴莲进口规范申报

榴莲进口规范申报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8-05 10:41:22    点击数:-   【

榴莲进口规范申报

夏日炎炎榴莲降价了,你榴莲自由了吗?关于榴莲进口申报的相关内容一起来跟小编往下看看吧!需要榴莲进口欢迎来电咨询!

微信图片_20240805104125

一、榴莲商品规范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4)》(以下简称《规范申报》)和《税则》08章的规定,榴莲规范申报要点包括:

1. 品名

2.制作或保存方法

指商品具体的制作方法或保存方法,根据各税目的要求不同有所区别。例如:税目08.10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鲜”;税目08.11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冻”;税目08.13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干”。

其中税则号列0811.9090项下“其他冷冻水果及坚果”,新增 “等级”和“种类”两个价格要素。

3.等级

“等级”需结合不同国家、产区、品牌的等级分类方法完整填报。

 4.种类(如金枕、青尼等)

“种类”指水果、坚果的具体品种。

 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须填写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实际需要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

 6.注册厂商。

须填写种植商或加工企业的名称。

 

二、常见归类问题

1.根据《税则》,进口榴莲根据制作或保存方法,主要分为鲜榴莲、冷冻榴莲和干榴莲三个税目。

2.干榴莲的加工工艺应符合《税则》的规定,超出《税则》08章规定范围的榴莲产品  应归入其他税目。如渗透脱水等处理方式,应归入税目20.08项下,若榴莲被加工成细粉或粗粉形态,则应按照子目1106.30进行归类。

3. 榴莲享受东盟优惠协定,要如实申报原产地。企业在申报前可及时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以免影响享惠。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出口外贸代理为主营业务,AEO高级认证企业,整合货代、报关、保税区仓储以及进出口许可证办理为一体的国际贸易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   供“安全、便利、增值”的一站式外贸代理进出口服务;同时提供跨国采购、贸易融资等增值项,为您的进出口贸易保驾护航,榴莲进口服务热线:021-3538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