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进口应该注意哪些要点?今天跟着瀚而普外贸代理公司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更多机电进口欢迎关注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允许的旧机电进口到货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即为旧机电产品,需要机电进口时按照旧机电进行申报。
1.已经使用的机电进口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2.未经使用的机电进口设备,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的;
3.未经使用的机电进口设备,但是存放时间过长,机电进口设备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4.机电进口设备新旧部件混装的;
5.机电进口设备经过翻新的。
为落实国务院减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自2014年起旧机电进口检验监管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取消了机电进口前备案和指定装运前检验机构两点要求。目前,法定检验监管环节有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目的地管理。其中,按照《商检法实施条例》要求,“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旧机电进口,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机电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