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典型案例——代理收付汇业务
国际业务的重要内核是境内外贸易的运作,因此国际业务开展的关键点也是难点之一就是如何证明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企业在银行办理国际收付汇时往往会困惑于银行为何要收取名目繁多的业务资料,若不是经常办理国际业务,可能不久就会忘了需要哪些资料去办理业务。在此公众号中,我将陆续分享一些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典型案例,帮助企业了解银行办理业务的内在逻辑,降低企业在办理业务时的沟通成本和脚底成本。本篇带来的是企业代理收付汇业务实例。需要代理收付汇的欢迎来电咨询!
货物贸易项下代理收付汇是指境内企业委托另一境内企业代理进口或出口,并委托其支付或收取货款的行为。境内委托企业要与代理企业间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产生代理收付汇的原因是,委托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因此委托代理方帮助其代理报关和收付汇。
根据展业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等,都明确要求银行应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因此在代理收付汇业务中,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原则上应由代理方付汇、收汇。银行在展业过程中,会重点关注代理方与委托方是否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在物流方面,进出口报关单上要区分代理收付汇业务的主体。代理收汇业务,出口报关单上“境内发货人”栏位应为代理公司名称。代理付汇业务,进口报关单“境内收货人”栏位应为代理公司名称。
在资金结算方面,资金的境外收付都应由代理方完成。代理进口付汇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代理方收取人民币的,可凭合同购汇对外支付;代理出口收汇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后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尽管资金最终的流向都指向委托方,但都要经过代理方的流转。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出现代理方进出口报关,而收付汇由委托方完成的情况,这会对银行展业造成困难,进而影响企业的资金收付。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出口外贸代理为主营业务,AEO高级认证企业,整合货代、报关、保税区仓储以及进出口许可证办理为一体的国际贸易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 供“安全、便利、增值”的一站式外贸代理进出口服务;同时提供跨国采购、贸易融资等增值项,为您的进出口贸易保驾护航,代理收付汇服务热线:021-3538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