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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巧克力及含可可食品归类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8-23 11:09:23    点击数:-   【

各种巧克力及含可可食品归类

巧克力承载着甜蜜与浪漫的心意正悄然穿越千山万水传递着恋人七夕的真挚情谊今天,让我们一同了解不同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在海关归类下的精准定位吧!需要预归类服务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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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可豆

可可豆,这颗源自热带雨林的神奇果实,是巧克力世界的基石。它们通常生长在赤道附近,需要温暖湿润的气候和充足的雨水来滋养,因此主要产地集中在非洲、南美洲和亚洲的部分地区。

 

可可豆,应归入税则号列1801.0000(整颗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进口最惠国税率8%,年内暂定税率为0,增值税率13%。

 

二、块状或条状巧克力

不含夹心的巧克力

为纯味巧克力,主要成分为可可、糖等,属于不含夹心的巧克力。

 

不含夹心的块状或条状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制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千克),应归入税则号列1806.3200(不夹心的其他重量≤2千克的块状或条状含可可食品),进口最惠国税率10%,增值税率13%。

 

夹心巧克力

巧克力将牛奶夹心完全包裹,主要成分为可可、

脱脂乳粉、糖等,属于夹心巧克力。

“酒心巧克力”,巧克力包裹酒作为夹心,主要成分为可可、糖、利口酒等,同样属于夹心巧克力。

 

含夹心的块状或条状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制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千克),应归入税则号列1806.3100(夹心的其他重量≤2千克的块状或条状含可可食品),进口最惠国税率8%,增值税率13%

 

所称“夹心”,包括用巧克力包裹,中心有馅(例如,用奶油、糖壳、干椰子肉、水果、果子膏、酒、蛋白杏仁糖果、坚果、牛轧糖、焦糖或上述产品的混合物做馅)的块状或条状食品。

 

谷物、水果或坚果(不论是否成块)嵌于整个巧克力当中的实心块状或条状巧克力,不视为“夹心”。

 

三、特殊形状巧克力

含可可的巧克力形状特殊且能一口吞食,属于特殊形状的巧克力。

 

特殊形状的巧克力,应归入税则号列1806.9000(其他巧克力及含可可的食品),进口最惠国税率8%,增值税率13%。

 

“特殊形状巧克力”为一口就可含食的巧克力,通常为零售盒装,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动植物造型,如海螺、扇贝、海马、鱼、虾蟹、花、叶子等形状;

 

二是常见物品造型,如水滴、钻石、贝壳、心形、五角星、浮雕造型等形状;

 

三是立体几何造型,如球体、元宝型、圆锥型等形状。

 

四、白巧克力及不含可可的代可可脂巧克力

 

白巧克力的主要原材料为可可脂、糖、奶粉等,实际不含可可。

 

巧克力为代可可脂巧克力,主要成分为白砂糖、代可可脂等,实际不含可可。

 

以上不含可可(可可脂不视为可可)的白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应归入税则号列1704.9000(不含可可的糖食),进口最惠国税率10%,增值税率13%。

 

五、巧克力制品

 

1.巧克力冰淇淋

巧克力冰淇淋主要成分为生牛乳、白砂糖、可可粉、饮用水等,属于含有可可的冰淇淋。

含有任何比例可可的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105.0000(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不论是否含可可),进口最惠国税率12%,增值税率13%。

 

2.巧克力蛋糕

巧克力蛋糕主要成分为鸡蛋、面粉、可可等,属于含可可的糕饼点心。

含可可的巧克力蛋糕,应归入税则号列1905.9000(其他面包、糕点、饼干及烘焙糕饼),进口最惠国税率10%,增值税率13%。

 

3.巧克力饮品

巧克力饮品的主要成分为水、糖、牛奶、巧克力等成分,属于含可可的饮料。

含可可的饮料,应归入税则号列2202.9900,进口最惠国税率5%,增值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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