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官网

收藏瀚而普 | 走进瀚而普 | 网站地图

瀚而普国际贸易

以通关为核心的进口贸易代理综合服务商上海市商委批准首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外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热门关键词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瀚而普新闻中心 » 瀚而普新闻资讯 » 外贸行业资讯 » 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内容要怎么填?-瀚而普|外贸代理公司

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内容要怎么填?-瀚而普|外贸代理公司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2-07 09:36:00    点击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附件2)、《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今天跟着瀚而普-外贸代理的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有关报关单填制规范明确如下:

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暂时进出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一)“监管方式”栏:

应当填报“暂时进出货物(2600)”或者“展览品(2700)”;

(二)“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列项目,应当填报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如:暂进六,暂出九;

2.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填报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日期,期限应当在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如:20180815前复运进境,20181020前复运出境;

3.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向海关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的,应当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编号,如:<ZS海关审核确认书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为英文半角;无此项目的,无需填写。

上述内容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依次填报,项目间用“/”分隔,前后均不加空格。

二、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复运进境或者复运出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货物办理过延期的,应当在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的海关回执编号,如:<ZS海关回执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为英文半角;无此项目的,无需填写。

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doc

            3.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30

转自海关总署网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外贸进口代理外贸出口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供应链业务为主的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的外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