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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外贸新规看进来!多国更新进口关税及要求!(上)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5-06 10:55:20    点击数:-   【

5月外贸新规看进来!多国更新进口关税及要求!(上)下面跟着瀚而普进口外贸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进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5月开始落地实施的外贸新规包括:

原产地证填制和申报要求调整

我国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欧盟延长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免税期限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生效

欧盟修改对部分进口食品的检测法规

印度取消医疗用氧气等18项产品进口关税

美国海关低价值货物新规

巴西调整多项产品进口关税及配额

南非将制定新灯具使用规范

韩国多举措鼓励鸡蛋、粮食进口

《越南与英国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

中国、新加坡完成RCEP核准程序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反倾销、反补贴相关案件更新

01原产地证填制和申报要求调整

4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34号公告(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制规范和申报事宜的公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的填制和申报要求调整如下(摘录出口相关部分):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办理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海关申报手续时,应当如实填报《报关单》商品项“优惠贸易协定享惠”类栏目,同时在商品项对应的“原产国(地区)”栏填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海关总署令第122号确定的货物原产地,不再需要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附件中有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填制要求填报“随附单证及编号”栏目。


……

五、向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口用于生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或者《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项下协定税率货物的原材料时,应当在《报关单》的“关联备案”栏填报香港或澳门生产厂商在香港工贸署或者澳门经济局登记备案的有关备案号。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641439/index.html

02我国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进口外贸代理

公告地址: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4/t20210428_3694144.htm

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请见这里: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4/t20210428_3694213.htm

03欧盟延长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免税期限

欧盟4月20日通报继续对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暂时免征关税和增值税,有效期从今年的4月30日延至12月31日,从而继续为成员国提供财政支持,帮助医护人员和患者获取口罩、呼吸机等急需的抗疫物资。

去年4月新冠肺炎疫情在欧洲蔓延之际,欧盟应所有成员国请求,决定对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暂时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免税期从2020年1月30日算起,有效期为六个月但可视情延长,其后欧盟于去年7月和10月两度延长免税有效期。

目前除对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去年12月欧盟决定对新冠疫苗、病毒检测试剂盒以及相关服务减免增值税;4月12日,欧盟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提议对疫情期间欧盟分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关提案如顺利获批,免税期将从今年1月1日算起。

04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生效

2012年,欧盟开始启动撰写医疗器械新法规,历时5年,在2017年5月5日,欧盟正式发布了新版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对于向欧盟出口医疗器械的中国制造商来说,这标志着MDR过渡期已开始。

医疗器械指令MDD(93/42/EEC)和有源植入医疗器械指令AIMDD(90/385/EEC)被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取代,法规过渡期设为3年,2020年5月26号将强制执行。但是,由于缺乏指定的公告机构,再加上英国脱欧以及新冠疫情暴发,2020年4月24日,欧盟正式宣布将《医疗器械法规(MDR)》强制实施日期推迟一年,于2021年5月26日正式实施。

MDR实施之后,在三年过渡期内仍然可以按照MDD和AIMDD申请CE证书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依据Article 120 clause2的规定,过渡期内NB签发的CE证书继续有效,但是从其交付日期起有效期不超过5年,并且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这个法规将给中国出口企业带来成本增加、认证周期拉长及合规风险增大等问题。受MDR影响,德国图特林根地区的行业协会预估当地将有100-200家小公司倒闭或转让。甚至有人预测,如果严格执行MDR,30%的欧洲医疗公司将倒闭,80%的中国公司将被迫放弃CE证书。

05欧盟修改对部分进口食品的检测法规

根据欧盟发布的2020/2236号新规定,自2021年4月21日,欧盟将修改对部分进口食品的检测法规。具体包括:

进口合成食品的入境要求将不再根据动物来源成分的百分比,而取决于与合成食品本身相关的动物健康或公共健康风险。

过去,欧盟规定,混合食品中含有50%以上来自动物源性成分的混合食品,都采用与动物源性食品相同的检查措施。动物食品成分少于50%的混合食品的检测规定与植物来源的混合食品检测规定一样。

此外,所有包含动物产品(如牛奶、鸡蛋、肉、海鲜等)的合成产品都必须附有动物检疫证明或制造商的证明,乳制品必须具有热处理证明等。

此前,欧盟已经对进口合成产品的证书提出了新要求。该证书自2012年起实施。目前对合成产品的认证将于2021年4月21日到期。

06印度取消医疗用氧气等18项产品进口关税

由于当前印度疫情大暴发,氧气瓶、制氧机市场上已供不应求,印度财政部已于4月24日发布第28/2021-Customs公告,取消医疗用氧气(Medical Oxygen , HS 280440) 、储存瓶、造氧机(Oxygen Generator,HS 9018) 、呼吸器(Ventilator , HS 9018/9019) 、氧气面罩等18项产品进口关税,至2021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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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港口、航运暨水道部也于25日通知各主要港口,取消进口氧气及相关设备的港口处理费,给予优先泊船通关,港务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船舶入港及货物通关时间,协助物流运作,如船舶运送货物包含氧气以外其货物,则港口处理费用按比例扣除。

公告原文:

https://www.cbic.gov.in/resources//htdocs-cbec/customs/cs-act/notifications/notfns-2021/cs-tarr2021/cs28-2021.pdf;jsessionid=D07A390FC3F284469C4D442B28A260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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