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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新增值税率13%,9%,6%下调执行!外贸出口退税怎么变?(下)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3-22 09:52:06    点击数:-   【

4月1日起,新增值税率13%,9%,6%下调执行!外贸出口退税怎么变?跟着瀚而普外贸出口代理小编去看看吧!需要外贸出口代理业务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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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出口退(免)税申报进入倒计时,为了确保大家能够及时的完成申报,现将申报期截止前有关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主要事项提醒如下:

主要事项提醒

1、出口退(免)税申报

生产企业应于2019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外贸企业应于2019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在2018年作财务销售收入,应于2019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2、出口免税申报

生产企业2018年度出口货物劳务逾期未申报免抵退税的,应于2019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办理免税申报。

外贸企业2018年度出口货物劳务逾期未申报免退税的,应于2019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办理免税申报。

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在2018年作财务销售收入,逾期申报退(免)税,不再按退(免)税申报,改按免税申报,应于2019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办理免税申报。

税务机关已受理退(免)税申报,但在2019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后审核发现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若符合免税条件,出口企业可在税务机关审核不予退(免)税的次月申报免税。

已按规定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的,如税务机关在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后核准不予延期,若该出口货物符合其他免税条件,应于核准的次月申报免税。

3、征税申报

生产企业2018年度出口货物劳务,既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应于2019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外贸企业2018年度出口货物劳务,既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应于2019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外贸企业发生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应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在2018年作财务销售收入,既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应于2019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税务机关已受理退(免)税申报,但在2019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后审核发现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符合免税条件但出口企业未在税务机关审核不予退(免)税的次月申报免税的,应于免税期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已按规定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的,如税务机关在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后核准不予延期,符合其他免税条件但出口企业未在核准的次月申报免税的,应于免税期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未按规定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或者不符合办理免税核销规定的,委托方应按规定补缴增值税、消费税。

外贸出口代理

4、延期申报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2019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可以申请延期的情形有八种,具体为:

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2019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只需要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的《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电子数据,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6、委托货物出口证明

2018年度委托出口的且属于国家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应于2019年3月15日前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7、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018年度受托出口的货物,应于2019年4月15日前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其中受托出口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需凭《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等资料办理。

新增值税确定,以后开发票注意

一、增值税税率13%、9%会在4月1日开始执行,以后怎么开专票?

第一、2019年4月1日前后,开票税率的适用的基本原则还是取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无论是哪一种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的,按照原税率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的,按照新税率开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绝不等于当事人合同的签订日期,有的同学说了,合同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签订的,按照原税率开票。合同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按照新税率开票。这个只要仔细看看增值税中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就知道是站不住脚的。

涉及销售货物和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去判断;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五条等去判断。

第二、2019年4月1日以后,增值税新系统是否还可以开具出原税率16%和10%的发票?

笔者认为系统仍然可以开出16%和10%的发票。比如对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确定纳税义务时间的事项,因故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开票,系统应当可以开出原税率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如果推迟开票且前期并未申报纳税,有暴露自己推迟申报的风险。这个问题需要提前解决。

第三、新系统是否会允许存续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24点之前开具税率为13%和9%的新税率的发票?

我们理解,新税率的发票不会允许提前开具,在目前系统开票状态下,系统应该会对新税率的开票节点做出限制,企图浑水摸鱼的企业 不要把税务机关当傻子。

第四、2019年4月1日前,存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在系统中追加新税率?

我们理解,适用新税率是一个法定事项,不属于税收优惠事项或者特别处理事项,税务机关不会要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授权,没有这种必要也没有这种可能。税务机关会主动升级系统后台,置入新税率。除非纳税人根本无法接通互联网。

二、增值税政策执行后,提前清查合同发票,关注6个问题!

1、如果企业存货很大,购进时税率是16%,销售时税率是13%,对企业是有利的吗?

如:2018年12月购进水泥一批,不含税价10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

(一)如果是以含税价签的合同:约定售价为200+200*16%=232万元,原毛利为1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2-16=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为205.3-100=105.3万元,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26.69-16=10.69万元。

(二)如果是以不含税价签的合同,应纳增值税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不变,为200-100=100万元,应纳增值税=200*13%-16=10万元。

结论:税率下降后,以不含税价签合同比含税价签合同的应纳增值税略少些。

2、购买货物,在税改前,取得16%税率专票,按规定抵扣了,税改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还能适应13%税率吗?

在税改前取得16%税率专票,税改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也适应13%税率。不要感觉“占便宜”了,并没有!因为销售方开16%,其已经缴纳16%的增值税额。

3、 销售方想特意等到税改确定后才开发票,怎么处理?

这要看自己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

4、增值税税负降了,利润相应增加了,对企业真的有影响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

5、税改前签的合同,等到税改后去开票就是按9%吗?

要看合同执行时间,如果是税改之后执行的,且合同当时也是按9%签的合同,可以开9%的发票。

6、想问对于购销双方都有什么影响?建筑的总包合同呢?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对制造业等少付3个点的增值税税额。老项目没有影响,按简易计税,新项目,长期合同,应考虑是补签协议,作为增值税率变更,合同金额减少3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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